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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育活動 / 校慶運動會 / 校慶運動會競賽辦法

臺中市立惠文高中107學年度校慶系列活動田徑賽競賽實施計畫

一、活動宗旨:為推廣合作教育及加強班際體育活動,普遍推廣競技運動,培養運動風氣,並全面提昇運動的技術水準,以培訓運動優秀人才為目的。激發學生重視團體合作之精神,以和諧奮發進取之態度為班級爭取團體榮譽,發揚競技比賽教育目的。

二、主辦單位:學務處

三、競賽日期:1071012日(五)起至1027日(五)止。

四、競賽地點:本校田徑場。

五、競賽項目:

(一)個人項目:

1.一百公尺

2.二百公尺

3.八百公尺

(二)團體項目:大隊接力

六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07105日【星期五】下午16:10截止。

七、大隊接力道次抽籤日期:1012()上午1000學務處集合,不到者由體育組代為抽籤,不得有議。

八、競賽方式:

(一)個人項目:

1.每班男、女每項最少報名一人。

2.個人徑賽項目預賽採計時制取最佳前六名參加決賽。

 

(二)團體項目:

1.每年級分二組預賽,採計時賽,取成績較優前六名參加校慶決賽。

2.國中部及高一、高二每班下場比賽人數為20人,每棒次跑100公尺。

3.棒次安排:女生須先完成前10棒次,自11棒起始可安排男生接棒,11棒次後亦可安排女生接棒。

4.高中部三年級每班男生5名女生10名共計15名;前三棒為男生各跑兩百公尺,第四棒起為女生各跑一百公尺,最後兩棒為男生各跑兩百公尺。

5.高中部體育班每班男生10名女生5名共計15名,每棒次跑200公尺。15棒,1015棒為男生,中間五個棒次由女生接棒(一次決賽)

6.罰則:依全國國民中學班際大隊接力錦標賽臺中市複賽比賽規則相關規定。

九、獎    勵:

()個人項目:每項比賽錄取前六名頒發獎狀,以茲鼓勵。

()團體項目:決賽各年級錄取前六名,一~三名頒發錦旗乙面,四~名頒發獎狀以茲

    鼓勵

()國中部各年級第一名者將代表本校參加該年度之全市大隊接力比賽(若第一名隊伍中有參加過全國性田徑賽事學生,則該班成績加五秒後,決定代表權)。

()報名參加個人項目完成出賽者,將予以核發HQ 1點。

十、本次賽會場地服務志工(體育班同學)以實際參與名單敘嘉獎兩次。

十一、申    訴:本運動會有關比賽事項之爭議,應於該項比賽結束三十分鐘內,以書面提出申訴,不得以口頭提出,未依規定提出者,不予受理。

十二、罰    則:

()參賽選手如有冒名頂替出場比賽,經查證屬實者,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已得或應得之名次及分數,並繳回已發給之獎牌、獎狀,並報請教官室記過處分。

()參賽選手於比賽期間,不得有違背運動精神之行為,如對裁判不正當之行為延誤比賽、妨礙比賽,若有發生相關情節,視情節嚴重程度報請教官室懲處。

十三、注意事項:

()參賽隊伍一律穿著運動服裝或統一之班級服裝,違者不予出場參賽。

()凡患有氣喘、心臟病、及其他特殊性疾病者,嚴禁參加以避免發生意外。

()比賽時一律不能穿釘鞋(含足、棒球鞋)下場比賽,一律穿著平底運動鞋出賽(已卸除鞋釘之釘鞋亦不得穿著);同時亦不得赤足出賽。

()請參賽人員賽前做好暖身及準備工作。

十四、本計畫經校長核示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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